附件1:遵义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选聘方案与管理制度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定,加强本市学科教研队伍建设,优化教研员队伍构造,提高教研员队伍整体素质,充足发挥学科兼职教研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指导工作,全面提高全市一般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遵义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选聘方案与管理制度》
一、选聘方案(一)选聘条件1
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崇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在历年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指导能力、写作能力、语言体现能力和改革创新意识,能独立完毕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交办的教研工作任务
(4)较强的教育科研工作能力,乐于教育教研工作,热心学科教学研究分会工作(公益),常常在“学科教研QQ群”或“学科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交流与解答教师们提出的问题
(5)具有纯熟的Word编排与制图、PowerPoint制作和Excel基本数据处理能力
(6)从事一线教学,成绩突出
具有8年及以上教龄和对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具有与选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7)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5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
任职条件1.专业素养坚实,学科基本功精熟,具有系统的教学论和课程论的有关知识,熟悉课标规定,精通教材内容
专业技能纯熟、扎实,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改革指导能力
2.任现职以来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或教学研究课题,在省级以上学科关键刊物上刊登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3.有一定的命题和图形处理能力,常常分享多种教学资源;常常关注“互联网+教研”,分享自己的教学心得;4.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在优质课、学科基本功等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二)选聘岗位学科学段拟聘(人)学科学段拟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