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本科毕业环节工作暂行规定(二OO八年四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环节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能力进行总结与检验的重要手段及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评估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
对于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毕业环节是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
为做到毕业环节的教学与管理工作职责分明、有章可循,参照北京化工大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的毕业环节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管理,各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分级落实完成
第四条教务处作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毕业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1.研究制定学校毕业环节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2.定期检查、监督毕业环节工作;3.协调有关部门,为毕业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障;4.进行毕业环节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估等;5.组织毕业环节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第五条各学院院长是学院毕业环节工作的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1.领导专业教研室进行本科毕业环节工作;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学校关于毕业环节工作的相关规定,对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论文或设计的内容与要求,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等)、质量(难度、综合应用)及进度等做出明确的、实事求是的规定;3.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拟定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及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4.组织、落实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包括:(1)组织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