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不容忽视的生产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gdp等各项指标迅猛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经济体制活力凸现,综合国力与日俱增
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因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了改革和发展的路线方针,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蓬勃发展;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很好的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家的强盛离不开改革开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而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
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保持社会稳定,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相当复杂的发展环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以往不曾遇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这些问题处理的好坏,密切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而政法机关无疑是排除不稳定因素,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中坚力量,积极为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空间
因此,我们应当清楚的认识到: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前提,而政法工作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生产力
这两年,一些领导在调研时也曾多次提出过"政法工作要出生产力"的观点和要求,但是,"政法工作为什么出生产力
"、"政法工作如何出生产力
"依然是摆在我们政法机关面前的两个全新课题
本文,笔者将结合近几年在XX县区从事政法工作的实践经验来谈谈对这两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是"政法工作为什么出生产力
"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做出回答
一、政法工作能帮助一个地区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的发展观是我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