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简称: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手册1目录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第二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第三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第四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指南》第五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承诺书》附件一第六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报名表》附件二第七篇《法人委托书》附件三第八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四第九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无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不良信用责任声明》附件五第十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企业展陈工程业绩列表》附件六2第一篇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管理办法(2018年2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为了适应中国展览展示陈列(简称展陈)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适应国际国内展陈行业的运行机制与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促进展陈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水平的提高,提升展陈工程的质量,确保展陈工程安全;推动行业进步与繁荣;特制订《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管理办法》
第二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适用工程范围第一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展览展示陈列工程项目
第二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规划馆、专题馆、展览馆等在各类公共场所进行以展览展示陈列为目的的工程项目配套服务的室内装饰设计与制作、光环境设计与制作、高新科技展项设计与制作、展陈组合设计与制作、景观设计与制作、展陈设备设计与制作、辅助展品设计与制作、观众服务系统设计与制作等辅助工程项目
3第三章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申请第一节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每年将于年中及年末根据申请企业数量开展两次评审工作,具体申请办法参照《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
第二节凡符合《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流程》中规定的适用范围和通用标准的展陈工程企业,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对照展陈工程资质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三节申报展陈工程资质评审的展陈工程企业,可在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官方网站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