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强行政区域管理工作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界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界线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促进界线附近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依法联检,认真消除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
20*年7月,国务院实施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20*年5月,我省实施了《办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目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界桩损坏、丢失现象严重;界线管理的分工协调机制不健全;因一些勘界遗留等问题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两权分离”地区和省际未划定界线区域,矛盾纠纷还比较严重,甚至造成了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影响到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的地方对界线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人员、经费方面的困难比较突出
因此,必须认真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保障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要按照《条例》和《办法》,认真组织开展界线联合检查,及时消除争议隐患
加强对界桩的管护,及时修复损毁的界桩,组织好界线其它标志物及与界线有关的地物、地貌变化情况的修测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条例》和《办法》的行为和事件
各级政府要把界线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界线附近地区稳定
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未经毗邻政府同意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越界开发建设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坚决杜绝行政区域界线管理中的各行其是和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政府驻地的搬迁,市州XX县区市区政府绝不能擅作主张,自主调整和搬迁,必须报省政府同意,经省民政厅批复后,才能调整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