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厅社会信用建设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进一步明确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严格监管、维护安全的原则,加快建立全省范围内信贷征信机构、联合征信机构及社会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逐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动行机制。二、积极推进行业信用各级系统和联合征信体系建设。坚持以信贷征信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加快推进银行、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行业信用建设。深入贯彻《*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责任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联合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做好行业信用数据库建设与全省联合信用数据库建设的共享,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依法向政府总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的支持。三、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鼓励扩大信用产品使用范围,引导信用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充分利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改善我省信用环境。第1页共5页四、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统筹协调,省政府建立产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各有关总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督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不和信作股务市场健康发展。国办发〔20*〕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20*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几年,一些部门和地区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体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第2页共5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协调,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