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稳定外需促进外经贸发展意见一、创新外经贸企业融资服务
不断健全完善银企合作协调机制,搞好外经贸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搭建融资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运用票据贴现、打包贷款、押汇、对外信用担保等方式,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投放
积极开展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比例,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额度从现行的原则上不超过应得退税额的70%提高到90%;对优质外贸企业,依据有效出口订单扩大企业授信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对基本面和记录良好、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正常资金需求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房产、设备等物化资产的抵押贷款比例
二、支持企业降低出口信用风险
针对金融危机以来外贸企业经营风险扩大的情况,支持出口企业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降低收汇风险,对出口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在市里每年对每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额内,按其实际投保费用总额30%以内进行补贴的基础上,县里再给予等额补贴
支持出口企业主动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种贸易壁垒,对企业发生的律师费用,在市里每年对每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额内,按照费用总额30%以内进行补贴的基础上,县里再给予等额补贴
三、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简化手续,提高联网核查效率;国税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出口企业发展的政策,及时通报出口退税情况,研究解决出口退税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环节,企业申报退税不再提供备案单证
推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实行“简化凭证”、“边审边退”等便利措施,对重点出口企业优先办理退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外经贸部门要抓住国家稳定外需、促进出口优惠政策相继出台的有利时机,力争我县列入首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属地办理,为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促进外贸出口队伍发展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