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制政教处与有关部门相互协作,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
为做好政教处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家长来信来访工作
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
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早餐流动摊点、文具店、网吧的综治工作,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
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第1页共2页力普及消防知识
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