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部分注意事项招标部分注意事项1.招标服务内容,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文件评估和比较,定标和签订合同;2.购买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时间;3.开标时间及地点;4.招标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及付款方式服务期;5.招标人在项目发包时,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水平,充分考虑服务项目的数量规模、等级,服务时间和质量要求,人员配备数量和工资福利,服务工具与设备配置、维修费用,管理费用和企业合理的利润税金以及重大活动、应急处理等不可预见费,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价格分为零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基本费用标准的为无效标。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7.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8.投标人须保障采购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由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两部分组成,且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信息,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1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分项报价表、供货范围清单等凡是体现报价的文件资料均属于报价部分,其余资料则为技术商务部分。11.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正副本必须打印装订,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正本须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和标识的按废标处理。12.串通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3.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14.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5.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1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19.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20.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21.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22.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24.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5.技术分低于规定分作无效标处理。2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款。27.投标报价低于基本费用标准的为无效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将按合同包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分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评技术商务部分,第二阶段评价格部分。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