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防空地下室工程设计常见问题解析(建筑部分、上)作者:王刚王钢:原省人防设计科研所所长兼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现就职于某审图中心,从事防空地下室建筑与结构专审工作
1962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筑城专业,先后在军委工程兵(现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山西省人防设计科研所(现山西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从事设计工作40多年
其主持设计的大、中型人防工程曾荣获北京军区人防工程优秀设计三等奖三项、二等奖三项,获国家人防优秀设计三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
多年的工程设计和人防工程专审经历,为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针对目前人防工程以及“结建”工程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特邀其给予了分析和解答
作者依据《防空地下室现行规范GB50038-2005》及《人防标准图集04FJ01-04》、《人防标准图集04FG01-03》等材料,以常见的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所为分析主体,结合其实践经验,撰写了这份“解析”材料
希望这份“解析”资料,能为我们今后的人防工程建设有所指导,对建设质量的提高有所帮助
常见问题规范、标准解析101:设计说明、做法1、设计依据不充分
有的设计自行确定工程防护类别或防护等级
1-1某些工程设计,随意自定乙类—常6编制设计文件
1-2某工程设计,自行按6B级提供设计文件
2、设计说明内容不完整
有的设计未说明防护等级及防护类别;有的未1、防空地下室设计应依据人防有关规范、标准,还要根据人防主管部门制订的人防工程规划及其审核意见,如规定的防护类别、防护等级等
2、设计说明中应明确如下主要内容:①建设规模②平时与战时用途③防护类别、防护等级④防水等级⑤防火设计及平战转换设计等
2/8说明平、战使用功能;多数设计对平、战转换不加说明等
3、人防顶板需要防水,但绝大多数设计在工程做法中,都漏掉了人防顶板防水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