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试行党员分层量化考核管理实施办法一、划分层次
根据全乡各村党员年龄、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支部为单位,将全体党员划分为七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党支部书记;第二层次为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第三层次为党支部副书记、委员以及是党员的村委会副主任、委员;第四层次为年龄在59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第五层次为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第六层次为年龄60-79周岁的无职老党员;第七层次为年龄在80周岁以上及长期卧床生病的无职党员
二、确定基础分
根据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相应的基础分
第一层次为10分;第二层次为15分;第三层次为20分;第四层次为35分;第五层次为38分;第六层次为50分;第七层次为55分
三、确定考核内容
建立党员个人行为评估体系
包括党员的基本情况、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履行村民义务情况、完成组织交办工作任务情况、联系群众扶贫帮困情况、科技致富情况、违法违纪情况、做好事及受表彰情况、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情况、民主评议情况等11项考核内容,通过建立共产党员个人行为评估体系,年终根据每位党员的积分多少进行考核,确定相应评定等次,为党员评议及党员评优表彰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四、积分办法
每位党员根据考核项目,对照工作自行打分,每月一次累计与村党支部登记积分进行核对
扣分统一由村党支部记录
村党支部每月公布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五、确定评议等次
经全年累计积分,并经支部大会认可,确定相应的评议等次:120分以上为优秀党员等次;86-119分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50-69分为基本不合格;49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等次
六、组织处理
凡获优秀党员等次的可参加乡、县级以上的各类先进评比;凡评定为基本不合格党员等次的当年为组织诫勉或参加乡党性党风学习班对象;凡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等次第1页共2页的当年为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