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拆迁户的公开信1.楼间距的问题。公示中的楼间距基本都在20多米,距国家规定的标准相差甚远。如:规划中三期拆迁安置房建筑物离已经建好的财富名城一期之间的楼间距,据了解,国家关于住宅建筑楼间距的标准是:朝向为南北向的,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物高度的1-1.2倍,而规划中的三期的建筑物高度为13-14层,若按《住宅设计规范》每层高度为2.8米计算,那么建筑物之间的楼间距最起码应为36.4-47.04米,而远非20多米。财富名城一期业主曾找专业人士测算过,楼间距不足的直接后果就是日照远远不足。拆迁安置的大部分业主的家将永远处于阴暗之中。2.小区道路的问题。新规划中显示将在你们住宅与财富名城一期之间修建一条宽8米的市政道路,据规划局及安厦官方解释,这条道路今后或将会用于分流三里店小圆盘的交通压力。而且小区车辆的入口处就在拆迁安置房中间穿过,对于一个拥有1452户的大住宅小区,每天的车流量可想而知。试想一下,居住在大马路旁边,每天车来车往的感觉吧。加上处于商业区旁边……还有那处于安置房旁边的公交车站。……想想都觉得好热闹。好好珍惜你们现在的居住环境吧。因为如果此规划正式实施,你们将从搬入新家开始,安静的居住环境将永不复存在。。。3.规划的车位数远远不足。xx市规划局公示的三期规划的车位575辆。而其中属于拆迁安置的停车位只有28辆。你们要忍受车流,但属于你们的车位却只有区区的28辆。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歧视。原来的山没了,湖没了。原来的家也没了。换来的是永无宁日的生活,这难道是你们需要的吗。20XXxxx年xx月xx日致拆迁户的公开信二父老乡亲们:槐安路东延工程是xx市20XX年重点工程,自6月5日启动拆迁以来,到7月25日,拆除任务基本完成,7月31日施工方按期进点施工。可是最近一段时间,个别群众由于种种原因,在施工现场聚集,阻挠施工,影响了工期,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特别是9月20日,个别群众到市政府越级集体上访,围堵国家机关,扰乱公共秩第1页共4页序,发生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的行为,这是我们很不愿意看到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切身利益,我们认为,被拆迁户提出的绝大部分要求是合理的、正当的,举报的问题是属实的。9月20日晚,区政府、镇政府、宋营村委会下发了《通告》,就大家所关心的几个问题做出了表态和承诺,使大家的回迁安置有了盼头,也为广大被拆迁户对政府实施有效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要不折不扣地抓好《通告》各项条款的落实,树立“诚信政府”的形象,解除老百姓的后顾之忧,不辜负老百姓的期望和重托。在回迁安置问题上,政府和老百姓的利益、目标、心愿是一致的,区委、区政府成立的“宋营村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回迁安置楼的手续跑办、监督招投标、审核资金运作等事宜,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及时通报情况,发布信息,并且接受“村民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切实保障村民依法行使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村民向政府反映问题是公民的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区政府的大门、镇政府的大门、指挥部的大门是向大家敞开的,我们的信访渠道是畅通的。同时希望大家严格遵守《信访条例》,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希望广大村民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不传谣,不信谣,不要受个别人的煽动和蒙骗,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槐安路东延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阻挠省市重点工程正常施工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道路复工在即,希望广大被拆迁户不要在施工现场聚集,更不要妨碍正常施工。对于置政府三令五申于不顾,私下串联,胁迫群众,以阻挠施工要挟政府,以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目的的极个别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绝不姑息迁就。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宋营村“两委”的群策群力,有公安、政法部门的保驾护航,有广大被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一定能维护槐安路东延正常的施工秩序,槐安路东延工程一定能顺利推进,按期完工。xx市xx区槐安路东延宋营段拆迁指挥部2xxx年9月26日致拆迁户的公开信三尊敬的金屿村全体村民及拆迁户:10月9日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