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新准则下如何加强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_财务管理论文-毕业论文作者:未知下载前请注意:1:本文档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下载之前请确认
2:如果不晓得侵犯了你的利益,请立刻告知,我将立刻做出处理3:可以淘宝交易,七折时间:2010-06-1021:33:01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投资观念的改变,以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已成为人们青睐的投资工具
于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用于专门规范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这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财税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
关键词:新准则;投资性房地产;财税管理随着我国住宅分配制度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变,房地产业得到飞速发展,一些企业出于资金保值增值目的而投资房地产业已逐渐成为普遍现象,这种投资行为已逐渐流行,甚至成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于是,有关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焦点
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会计准则中(以下简称“新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出来进行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规定新准则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较为细致,这里仅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范围以及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中的应用进行探讨
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范围根据新准则第二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新准则主要规范三类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新准则同时也明确规定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其中,自用房地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其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