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1总则1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工人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局各施工生产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的一切作业人员
3本规程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本规程由局安全工程部(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安全生产法规常识2
1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现场一般规定3
1作业面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或指挥者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如作业人员强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指挥者和作业者负有相应事故责任
2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