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佛光大學受託經營草山行館之餐飲委外招商公告一、廠商資格:1、營利事業登記證:需具餐飲項目。2、廚師證照影本:需為丙級以上資格者。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二、招商須知與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96年3月29日中午十二時止,請上佛光大學網站http://www.fgu.edu.tw/下載,或親至草山行館櫃台領取。三、收件截止期限與方式:96年3月29日中午12時止。將相關文件以郵寄(需於截止日當天中午12時前寄達)或親送至佛光大學總務處,逾期不予受理。四、綜合評選時間:96年3月30日上午9:30。地點:佛光大學雲起樓106開標室。五、本案連絡人:佛光大學總務處邱小姐,連絡地址:宜蘭縣礁溪鄉林美村林尾路160號。連絡電話:(03)9871000轉11310。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佛光大學受託經營草山行館之餐飲委外招商需知一、廠商資格文件:請備妥下列文件,影本資料請蓋上公司章與負責人章,並備妥正本備查。1、營利事業登記證:需具餐飲項目。2、廚師證照影本:需為丙級以上資格者。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二、投標文件內容:企劃書一式五份。三、企劃書內容與評分比:企畫書內容最少需包括:1、廠商組織、人力之簡介。佔20%。2、過去類似案件履約績效之呈現。佔20%。3、餐飲特色:包括餐飲訂價、風格、菜單形式、招牌、餐廳布置、廣告傳單及行銷活動等。佔25%。4、餐廳經營創意:即針對本館之特殊性在餐廳經營上的創意呈現。佔15%。5、場地清潔管理費等回饋條件。佔20%。四、營業時間:每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五、限制條件:草山行館為公告之歷史建築,故餐廳注意要維持良好通風與排水,以防蟲害及潮氣侵蝕,並不得使用瓦斯、木炭、酒精等易燃之器具。六、領標方式:自公告日起至96年3月29日中午十二時止,請上本校網站http://www.fgu.edu.tw/下載,或親至草山行館櫃台領取。七、收件方式與截止期限:請於96年3月29日中午十二時前,將文件以親自送達或郵寄方式(亦需截止日當天中午12時前寄達)至佛光大學總務處。八、綜合評選日期及注意事項:1投標截止後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即通知參加次日之綜合評選。2綜合評選在96年3月30日上午9:30○於本校雲起樓一六開標室舉行。3綜合評選以抽籤方式決定簡報先後順序,每個廠商簡報人員至多2人,簡報時間約10分鐘,問與答時間約10分鐘。4依各廠商提供之企劃書及簡報內容評分,以總平均分數最高者為得標廠商。5參與綜合評選廠商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單槍投影機由本校提供。6通知參與綜合評選廠商未於指定時間到場參加者視同放棄。九、本案連絡人:佛光大學總務處邱小姐,連絡電話:(03)9871000轉11310,本校地址:第3页共7页第2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7页宜蘭縣礁溪鄉林美村林尾路160號。草山行館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湖底路89號。草山行館飲和堂餐飲委外經營契約書(草案)立約人甲方佛光大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草山行館飲和堂(位於臺北市北投區湖底路89號主行館內),以進行餐飲服務之經營業務,雙方同意約定之合作條款如下:第一條甲方於96年4月1日起至96年6月30日止,接受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臺北市文化局)代管草山行館(以下簡稱本館),提供本館飲和堂場地供乙方經營餐飲服務使用。第二條本契約之履約期間自民國96年4月1日起至96年6月30日止,契約期滿時:(一)、若甲方已與臺北市文化局簽訂正式合約,且乙方經營情況良好,經甲方審查委員會同意後,本契約得延續至96年12月31日止;乙方經營情況持續良好,次年得以優先續約。(二)、若甲方未與臺北市文化局簽訂正式合約,則本契約自動解除。第三條本館飲和堂每日營業時段為早上10時至晚上10時,營業日期、每日營業時段、及銷售價格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乙方所提供之經營企畫書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應按實履行之,相關餐飲風格、菜單形式、招牌、餐廳布置、廣告傳單及行銷活動等,應與本館整體風格相互搭配,並經甲方同意後運用。第四條乙方應於每月五日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