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干部学习心得(一):"心中有戒"方能筑防线守底线3月27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施xx书记来到市委党校,向2015年春季主体班全体学员作了《引领全面从严新常态争当"四有"好干部》的主题报告
施书记的报告,从怎么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做"四有"好干部两个方面,全面分析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四个前所未有",系统阐述认识新常态关键要做到的"三个不能",明确提出争做"四有"好干部的具体要求
施书记的报告结合当前形势和具体反腐案例,深入浅出、内涵丰富,触动灵魂、发人深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使全体学员深受教育
争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是习xx总书记对县委书记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要求
围绕施书记的报告,对如何做到"心中有戒"谈以下几点认识:一、"心中有戒"才能守纪律讲规矩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规矩是一种约束、标准,更是一种责任、境界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多少腐败分子就是从不讲规矩开始,以腐败堕落而终
当今对党员干部来说,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道德规范、行为准则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就是要将党纪国法、规章制度铭刻在心,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就是要模范遵守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牢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二、"心中有戒"才能有敬畏之心
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敬畏是一种优秀品德、严正态度和为官智慧
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一要敬畏法律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要敬畏权力
习xx总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