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一国两制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下三、建立符合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的地方政权形式,维护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回归祖国后的香港面临一个内部权力结构重新调整、分配的问题
也就是说,由什么人来管理香港,实行怎样的政治体制,采用什么样的地方政权形式进行管理,才能确保香港的繁荣稳定
这一问题看起来只涉及香港内部,其实事关全局,是关系到“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实施成效的又一个重大问题
可以说,如何设计香港特区的政权形式是一个很大的挑战,现今世界上还找不出任何能够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现成的政治结构模式可为香港借鉴
香港现行的政治体制本质上是殖民主义的总督独裁制,不能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
未来香港不实行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因此不能将人民代表大会制照搬过去
香港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更不能照抄欧美国家的“三权分立”原则,实行议会制、总统制一类政权形式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才适合香港特区呢
基本法起草者的成功经验表明,要解决这一难题,最好先确立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原则,这不但对设计香港的政权形式是必要的,而且对未来香港政治体制的改革发展也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具体地讲解决香港政权形式问题,要紧紧围绕如下三项原则:1、要符合‘一国两制“的方针和中英联合声明,有利于维护中央和特区的关系以及特区内部立汉、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2、要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兼顾各阶层利益,在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原有制度尽可能不作大的变动
3、保持原有政治体制中的合理成分,循序渐进,逐步发展适合香港的民主制度
以这三项原则为指针,基本法创造了一种新型的适合未来香港的政权形式-行政长官制
(一)独具特色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制香港回归后取代现行总督制的行政长官制,就是以行政为主导,司法独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的香港特区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