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2页论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法律定位王浦劬2013-1-2520:05:28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一、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法律政府本质上是一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在现代法治国家,公共权力组织的法律地位,通常是由公法规定的,换言之,政府的法律定位,是以公法作为法律渊源的。因此,本文采用制度分析方法,进行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法律定位的论述,其分析依据是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本)(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正本)(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正本)(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本)(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是,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宪法》同时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因此,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即是指在这些行政区域划分基础上设立的权力机关。限于篇幅,本文论述的地方政府,是针对这些不同层级的政府的共性而确定的,而第2页共32页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2页不对这些不同层级的政府的个性作逐一具体的分类分析。相对于一国的公共权力来说,地方政府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层级权力设置。由于一国的公共权力是按照国家政治制度规定形成和运行的,因此,作为层级权力设置的地方政府,它必然是在国家政治制度的总体框架内形成和运行的。就此而言,一国的政治制度,构成了地方政府权力形成和运行的制度基础和制度约束,因此,要明确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必须首先明确法定的政治制度框架。从中国现行政治制度来看,直接影响和决定地方政府法律地位的制度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政权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单一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特别行政区制度。二、当代中国一般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正是在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中确定的。在这些政治制度作用下,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可以确定为一种基本类型,即中国政治制度下的地方政府;三种实践模式,即一般地方政府模式,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模式和特别行政区地方政府模式。出于分析的方便,我们论述地方政府法律地位,将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思路,即首先厘清一般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尔后论及特殊地区地方政府的法律地位。地方政府的法律定位,通常是通过法律对于地方政府权力性质、权力形成、权力范围和职能以及权力约束和监控的规定来体现的。因此,我们论述和分析第3页共32页第2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2页地方政府的法律定位,将根据现行法律,就地方政府权力的这些方面展开进行。1.地方政府权力来源的法律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具有人民主权特性。由此可知,中国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是人民主权在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体现。由于地方政府具有区域性特点,由此产生的进一步的问题是,地方政府的权力是来源于其区域范围内的人民,还是来源于国家范围内的全体人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