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关于实验室建设与评估的实施办法专题关于成立中北大学第一届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校教[2006]10号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华北工学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以来,已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北大学第一届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委员会,本届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任期二年。主任委员:韩焱副主任委员:潘晋孝、李仰军委员:刘兴来、乔传萍、姚养无、祝锡晶、侯华、谭迎新、王明泉、熊继军、高玉斌、王爱成、赵公民、刘定一、宋文爱秘书:沈沛汝附: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委员会是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决策咨询、指导、工作机构。二、教学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的职责:1.为学校制定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提供咨询和提出意见;2.参与审议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3.参与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与督导。三、教学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13人,秘书1人。中北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的做好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1.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第1页共3页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验室开放不仅能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而且对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实验室都要力求对大学本科学生进行课外开放,提高实验室的开放率和开放内涵,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实验资源的效益。2.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内容应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提倡学生自拟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解决工厂企业中的实际生产问题。3.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协调组织,由基础实验室和院(系)实验中心具体实施。各院、系及实验室建设组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并确保其开放效果和质量。4.学校设立“开放实验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实验室开放所需各项费用等,如材料消耗费、各类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单的印刷等。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开放实验室专项基金”。5.开放实验工作量的计算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规定执行,由院、系核定后,上报教务处审批。6.每学期在实验室进行开放之前两周,由实验室向教务处提出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经教务处组织审定后,向全校发布开放的实验项目名称,并征求学生报名。二周后,实验室即可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原则上,教务处一学期只接受实验室的一次申请(学生报名不限),所以各实验室在规划开放实验项目申请时,要做到统筹兼顾,统一安排,特别应充分利用校园网等现代化手段。7.每学期结束前第二周,各实验室将本学期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教务处实验设备科,并由教务处实验设备科组织考核、鉴定。8、学校对所有开放实验室实行不定期考核,并进行年度评估。对于名不符实的开放实验室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者,按教学事故处理。第2页共3页9.学校鼓励各实验室利用假期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并将开放的时间、地点等向学生公布。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采取各种手段向实验室预约。(如网上预约,实验室登记等)10.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在实验研究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并留存相应的实验报告。11.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12.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13.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应及时做总结和交流工作,如组织“开放实验交流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