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深化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XX年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XX年)》,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价机制和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丰富课程质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优质创新发展
二、报考要求1.报考条件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均可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2.报考规程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办理确认手续
各初中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报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核后确认
第1页共18页本市户籍的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原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到市招生办报名
外来人员子女如在本市继续升学,经市教育局基教科同意,可在本市就读学校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
升入普通高中的外省(市)户口学生在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按国家和省的高考有关政策执行
中考考生的体检、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学业科目考试必须在同一报名学校或报名点
全市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三、志愿填报1.志愿填报要求考生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各校于5月下旬组织考生在系统平台上统一填报,并于6月3日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各校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维护考生对全市招生计划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考生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