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整顿工作意见为稳定和降低我县生育水平,全面完成人口计划及主体指标任务,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特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早婚早育带来的危害性各乡镇各部门要从是否坚决制止早婚早育行为关系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关系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民族兴衰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治理早婚早育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
一是早婚早育违反了《婚姻法》、《人口计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大了人口出生的数量,加剧了人口出生高峰期的各种矛盾,使人口世代更替周期缩短,影响人口总量的控制,影响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是早婚早育有损夫妻双方的身心健康
早婚早育不仅影响了妇女和儿童的身心健康,导致孕妇和胎儿死亡率高,而且早恋早婚组成的家庭,由于性格、心理、情感、经济基础的不稳定,未获得较为完善的学校教育和社会阅历磨练,容易引发家庭暴力及离婚和再婚率升高,不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早婚早育夫妇难以承担抚养、教育子女的全部职责,直接影响了下一代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
“十二五”期间是我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服务城乡经济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倡导新型婚育观念,坚决制止早婚早育,是实现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做好早婚早育治理工作,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强化措施,千方百计制止早婚早育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治理早婚早育的具体措施,使治理早婚早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要将治理早婚早育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年度管理目标,始终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降低早婚比例、提高晚婚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与主体工作第1页共5页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