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重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自学提纲】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有哪些
2、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呢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职权、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及常设机关各是什么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5、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6、人大代表的性质是什么
7、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和任期各是什么
8、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合作探究】1、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图示如下:民主组成代表统一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人大代表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选举人民重大事务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精讲点拨】11.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及职权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地位和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