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法律意见书关于20XX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法律意见书就20XX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及市场竞争力,拟以定向募集配售新股方式增加股本金人民币xxx万元,受20XXx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四川遂州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20XX股份有限公司决策参考。一、20XX股份有限公司向本所提供了下列文件:1、《关于20XX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申请书》;2、《20XX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可行性研究报告》;3、《20XX增资扩股方案》;4、《关于启动增资扩股工作的议案》;5、《20XX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二、基本情况及法律可行性(一)主体情况经审查,本次拟增资扩股的20XX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20XX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持有XX市XX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20XX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20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刘彦20XX;注册资本为20XXx万元人民币。其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放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金融债劵、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第1页共2页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核查,20XX股份有限公司已办理了20XX年度企业法人年检手续,依法有效存续,没有出现终止的情形。20XX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其股权结构为:20XX、xxx等xxx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出资设立。本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20XX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设立至今持续经营,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增资扩股的主体资格。(二)关于本次增资的授权及批准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20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XX股份有限公司要增资扩股,需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报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因此,本次增资扩股务必经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方能启动。综上所述,本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20XX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的行为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20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依法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特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20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年xxx月xxx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