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XX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贫困人口深度贫困中的支出型贫困问题,根据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44号)、中共XX市委《印发的通知》(长发〔20XX〕19号)和《印发的通知》(长发〔20XX〕20号)精神,决定采取特殊的阶段性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因病致贫问题的根本性解决,制定本帮扶方案
一、帮扶目标20XX年7月1日起,对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通过政府支持、部门协作,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实现“医保”撬动“商保”
实施“三保险”“三救助”,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参保缴费救助、辅助器具免费适配救助、特殊困难帮扶救助等6项措施,基本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
二、具体措施-1农村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申请慢性病鉴定时,要免收鉴定费用,确保贫困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对未纳入41种特殊慢性病的其他门诊慢性病按60%的比例给予报销,当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三)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实行兜底保障1、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待遇水平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只需负担规定的起付线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全额支付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县域内实行免费住院分娩
住院分娩(包括正常分娩和剖宫产)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定额标准为2000元,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部分归医疗机构所有
同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3、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政策,两项第1页共4页保险分别平均报销75%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5000元
4、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