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上市文件的内容A部股本证券适用于其股本从未上市的发行人寻求将其股本证券上市有关发行人、其顾问及上市文件的一般数据1
发行人的全名
刊载下列声明:「本文件的数据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发行人的资料
各董事愿就本文件所载数据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文件并无遗漏任何事实,足以令致本文件的内容产生误导
」(附注1)3
发行人的主要银行、保荐人(如属新申请人)、授权代表、律师、股票过户登记处及信托人(如有)及是次发行的律师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核数师的名称、地址及专业资格
发行人的注册或成立日期及所在国家及发行人注册或成立所根据的法定权力
如发行人并非在香港注册或成立,其总办事处地址、香港的主要营业地址(如有)、根据公司条例第十一部注册的香港营业地址,以及在香港授权代其接收传票及通告的人士的姓名及地址
附錄一A12/897
公司章程细则或同等文件有关下列各项的条文或详尽的条文摘要:(1)董事可就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建议、安排或合约投票的有关权力;(2)董事可(在并无独立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就其本身或董事会内任何成员的酬金(包括退休金或其它利益)投票的有关权力,以及有关董事酬金的任何其它条文;(3)董事会可行使的借贷权力及该项借贷权力如何可予更改;(4)在某个年龄限制下董事告退或毋须告退的有关规定;(5)董事的资格股;(6)股本的转变;(7)收息权利开始失效的时限,以及该项失效规定实施的对象;(8)证券转让的安排及(如属许可)有关证券自由转让的任何限制;及(9)对发行人的证券的所有权所实施的任何限制
(1)任何创办人的姓名
如创办人为一间公司,本交易所规定须说明其已发行股本的数额、股本中缴足股款的股份数目、注册或成立日期、董事姓名、银行及核数师名称,以及本交易所认为需要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