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二○○九年三月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指标编制原则(一)突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中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特点,使之区别于一般的行政区域;反映出国家级开发区今后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使指标的评价对国家级开发区改善投资环境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二)指标设置力求简单、适用、易操作;与国家现有统计指标体系衔接,以符合指标的标准化原则
(三)体现统计分析方法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制定科学的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及其数学模型,评价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从而使评价公平、公正
(四)以定量指标为主,以定性指标为辅,能够定量的尽量采用定量指标,无法定量又较为重要的指标,则采用定性指标
(五)评价要体现总体评价和分类评价,既要计算综合指数又要计算分类指数;对国家级开发区的评价既评价发展现状,又要逐步增加发展速度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指标体系
二、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序号指标计量单位指标值总指数一、综合经济实力指标——1地区生产总值(GDP)万元其中:国批面积内GDP万元2工业增加值万元其中:国批面积内工业增加值万元3税收收入万元其中:涉外税收收入万元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万元5工业总产值万元其中:外资工业总产值万元6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全区规模以上外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7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万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万元8进出口总额万美元—其中:出口总额万美元进口总额万美元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万美元10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万元二、基础设施及配套能力指标——11历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万元12历年累计基础设施投资万元13开发区土地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已征用土地面积平方公里已开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