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控制程序1
目的通过对合同评审的控制,明确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及公司具备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确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满足顾客要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合同的评审工作
1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合同评审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3
2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房屋销售、租赁、代建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合同的签订、修改等工作;3
3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合同资金付款计划、履行合同的资金运作计划进行评审,负责融资合同评审的组织、记录以及签订和修改等工作,;3
4工程部负责对合同的工程技术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审;3
5审计部负责对合同的条款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1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4
1公司开发项目开盘前的销售方案以及集团购买、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房屋销售合同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在开盘前或合同签订前,由公司经营副总经理主持,策划营销中心组织工程部、财务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工作部、审计部召开评审会,对销售方案或合同草案进行评审:a)策划营销中心负责提供销售方案或销售合同草案,并对其中的销售方式、产权证书办理要求以及对方资信程度等进行评审;b)工程部对其中的销售面积、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及工程保修等条款进行评审;c)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对其中的销售价款、付款方式等经济条款进行评审;d)总经理工作部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评审;e)审计部对合同的严密性、属实性进行评审
策划营销中心负责评审会议的记录,编制销售方案或填写“合同评审表”,由参加评审人员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2零散房屋销售合同的评审对于散户购买或者集团购买、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销售合同作为零散房屋销售合同进行评审
在合同签订前,由承办人负责对合同草案内容对照已经批准通过的销售方案进行评审,无异议时,办理合同签订前的巡签手续,执行Q/T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