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站培训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决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断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现就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培训提出如下思路:一、在培训对象上扩中有重1、按照《决定》要求,在继续抓好往年八类对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努力实现100%持证上岗
2、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等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努力做到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3、对新加入到镇(街道)、开发区及有部门的安监站管理人员,由安监局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实现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对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4、对上一年度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二、在培训内容上贴近实际1、继续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进一步理解法规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落实法律责任
特别是对新近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宣贯和普及
2、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水平,推进企业安全文化
3、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如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培训,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的仿真实训
三、在培训时间上足额保证第1页共2页认真执行《决定》要求,严格按照大纲规定开足授足培训学时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