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导论原教材新教材章页行内容内容页行第一章导论9第7行与第8行之间增加:“税法(Ⅰ):主要内容包括税法基本原理及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方面的法律、法规;税法(Ⅱ):主要内容包括除流转税以外的其他税种的有关法律、法规;税务代理实务:侧重于税务代理基本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税收相关法律:包括法律基础理论及若干涉税单行法律,如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财务与会计:侧重于财会业务和实际操作
”9第8-13行9第8行-11行“3
考试周期除免予部分科目考试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两个考试科目外,参加全部五个考试科目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至第四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内通过全部五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成绩有效期(1)考试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五个考试科目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即第一年至第三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至第四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内通过全部五个科目的考试;(2)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其余四个科目考试;(3)只参9第14-20行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13倒数第9行“《经济合同法》、”删除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原教材新教材章页行内容内容页行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29第2行“阻止出境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制定
”删除29第20-21行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29第15-16行第三章税务登记代理实务2011年,本章教材无变化
第四章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实务原教材新教材章页行内容内容页行第四章发票领购与53第10-11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可以在自发票开具日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