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成员国税制情况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美国澳大利亚2006年12月11日单位:亿澳元国家主要税种征税对象税率税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澳大利亚公司所得税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包括净资本利得;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澳大利亚的所得。采用比例税率,2001年-2002年财政年度税率为30%。397.9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和资本利得;非居民个人:来源于澳大利亚的所得和资本利得。2002财政年度:居民个人按17%、30%、42%和47%超额累进;非居民个人按29%、30%、42%和47%超额累进。914.8商品和劳务税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增值税,包括几乎所有的商品和劳务。10%。719.3附加福利税对雇主提供给雇员的附加福利的价值征收。48.5%。-工薪税按企业(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征收,各州都征收工薪税。各州采用单一税率或多档税率,最高6%。-土地税土地的价值。1-5.5%-印花税通常按照财产转让价值征收,也对一些特定的交易行为征收。35-税收总收入2391.25(亿澳元)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1.4%注:1、OECD成员国数据主要来自OECD总部编写的《收入统计》(REVENUESTATISTICS)2004年版。主要发展中国家的数据来自总局科研所编译的《外国税制概揽》(2004年版)。2、OECD成员国的税收收入数字为2002年数。冰岛和斯洛伐克因缺乏相关资料未能编入。奥地利2006年12月11日单位:亿欧元奥地利公司所得税居民公司:来源于全球的所得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奥地利境内的所得。从1994年开始,税率统一为34%49.5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来源于全球的所得;非居民个人:来源于奥地利的所得。从2002年起,个人(包括非居民)按21%、31%、41%和50%超额累进。218.7增值税独立从事经营或者其他经济活动过程中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出口商品和劳务不在征收之列。标准税率为20%,低税率10%。180.1遗产和赠与税按遗产或者赠与财产的价值征收。税率从2%到60%不等。1.5社会保障税对雇主、雇员征收健康保险、养老金、失业保险和其他基金缴款。雇主:分别为4.9%、12.55%、3%、1.2%;雇员:分别为3.4%、10.25%、3%、1%。320.7不动产税核定的不动产价值(市级征收)。各市的税率不相同,从0.5%到1.0%不等。5.6土地转让税按土地销售价格由买者缴纳。3.5%。4.5资本转让税对股票发行、增加股本和给公司的其他出资征收;对转让证券和股票征收。1%;0.15%至2.5%。0.5印花税对租赁合同、贷款合同、出租合同等票据征收。分别为1%、0.8%和1%。-税收总收入962.85(亿欧元)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3.6%比利时2006年12月11日单位:亿欧元公司所得税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非居民公司:来源于比利时的所得。超过323750欧元的,2002年按28%、36%和41%超额累进,另对应纳税额征3%的附加税,不超过323750欧元的,2002年度的基本税率为39%。992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非居民个人:来源于比利时的所得。2003年按25%、30%、40%、45%、50%和52%超额累进。3382.1增值税分为四挡。有线电视、福利性住宅、煤炭适用12%税率,基本生活用品适用6%的税率,期刊报纸适用零税率。标准税率21%,优惠税率12%,6%和0。1188.1社会保障税对雇主和雇员征收,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基。雇员:13.07%;雇主:34%。3381.1特别社会保障税对雇员征收,每月从净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99.3至60.94欧元/月。-遗产和赠与税对继承人或者受赠人征收。最低3%,最高80%,根据继承、赠与的遗产、财产数量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确定。111.8印花税对有专业经济人参与的与公共基金有关的交易行为征税。-税收总收入11205.2(亿欧元)税收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6.2%加拿大2006年12月11日单位:亿加元加拿大公司所得税居民公司:来源于全球的所得;非居民公司:在加拿大境内的经营所得、资本利得。2004年降至21%,另征收1.1%的附加税。405.8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非居民个人:来源于加拿大的就业、经营所得和资本利得。2002年度按16%、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