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选举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镇人民政府镇长1人,副镇长3人
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参加投票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三、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镇政府镇长实行等额选举
镇政府副镇长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多1人
四、本次会议选举的各职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提名为××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届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副镇长候选人的截至时间为d月d日上-1缺席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填写、投票
七、大会选举时,发出的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符,才能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每一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划写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晰
对书写模糊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第1页共9页分无效
如果划错选票,可以向本选区监票人提出,报大会执行主席批准,换发选票
九、各项正式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仍确定不了当选人,是否再次投票,由大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