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实施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推行公司计划管理工作,强化企业的执行力,达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计划实施的所有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描述的主管领导是指董事长、总裁,以及被其认定的高层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描述的部门负责人是指除主管领导外的总经理、总监和部门经理(正职)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各事业部、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月度、周工作计划,并分解到下级员工,形成“员工周工作计划”
第六条总办为周工作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周工作计划的汇总核实、报批,监督检查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跟进未完成计划的整改落实
第七条主管领导负责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下级人员进行考核
第九条薪酬委员会为周计划考核的仲裁机构
第十条总裁负责对总办计划管理效果进行评价考核
第三章周工作计划的实施方案第十一条周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包括:1、计划的制定和审核,使用《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2、计划的实施和检查,使用《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3、计划的考核,使用《周工作计划考核评价表》;4、申诉及裁决,使用《员工申诉表》
第一节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审核第十二条总办将《周工作计划及检查表》的电子表格发给各部门
每周五12:00前各部门上交电子表格至总办
第十三条各部门每周的工作包括三部分
①常规计划工作;第1页共12页②主管领导安排的任务;③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填写第十二条之第①部分,主管领导填写第②部分,第③部分待事件发生后,由负责处理事件的部门填写
第十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按120分的总分分配每项工作权重,明确每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协助人,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总办于周五下午汇总各部门表格,核实各项工作权重并签字确认后,交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七条主管领导负责两方面工作
①审核《周计划及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