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问题解答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几种?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项目,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二、什么是自行纳税申报答: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三、哪些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四、个人年所得达到12万元,平时已按取得的收入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答:按照《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达到12万元,无论其平时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三十三五、纳税人在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也自行办理了纳税申报,是否还需要补税?答案: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有11个应税项目,不同项目需要分别计算各项目应交税额,如果取得收入时分别已足额纳税,年度申报时就没有补缴税的问题。比如同一年度既有工薪收入,又有稿酬收入,又有劳务报酬收入,平时均已足额纳税,年度申报时就没有补税的问题。但是,两处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应该把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合并申报纳税,由于纳税人平常缴税分别扣除了费用,合并收入后也可能适用更高一级税率,因此,合并申报会出现应补税的情况。记者: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年终办理纳税申报是否会多缴税?答: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项税制下的综合申报办法,只要个人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扣缴或缴纳了税款,其年终再办理纳税申报时,只需要按照规定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和身份证复印件等,不需要再多缴纳税款。三七、为什么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年终还需要再办理纳税申报?答: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以代扣代缴的征收方式为主,先前,法律上没有规定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必须履行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也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如对其取得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和缴税款,加之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因此,在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的情况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税法,规定高收入者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这样做,一是有利于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职能的发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是有利于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创造条件;三是有利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保证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有效执行;四是有利于增强公民的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社会信用体制建设。四八、“年所得12万元以上”包括哪些所得项目?答:《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