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贴息,用于借款学生在国内高等学校就读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
●国家贴息贴息方式
大学生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而学生毕业后,财政贴息停止,全部由学生自付
●延长还贷年限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息执行,借款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毕业后1到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贷款模式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每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将被曝光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按隶属关系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经办银行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一、学校与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二、贷款申请(一)提出申请由学生个人向本学院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二)贷款初审学院组织贫困学生申请,确定本学年申请名单,收取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写清家庭困难情况)、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和户籍卡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乡级以上家庭困难证明原件、父母双方身份证或户籍卡复印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三)贷款审批学院审核后交学生处审核,公示一周后审批,银行对学校第1页共3页提交的申请贷款学生材料进行审核,遇到有问题的材料及时退还学校进行修改或补充
(四)签订借款合同三、贷款的发放银行在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在借款学生签署借据后,银行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借款学生活期账户
四、贷款的偿还(一)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许自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