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_现金流量表(2001年修订)引言1.本准则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及其应提供的信息
2.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定义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1)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2)现金等价物,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以下在提及“现金”时,除非同时提及现金等价物,均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3)现金流量,指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
现金流量的分类4.现金流量应分为以下三类:(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6.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收到的税费返还;(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寸的现金;(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支付的各项税费;(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8.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
9.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主要包括:(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投资活动流出的现金主要包括:(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投资所支付的现金;(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1.筹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