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前序21世纪初,由于美国出现的大量的财务丑闻,致使用国会2002年草拟并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即(SOX法案),对企业内部控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2006年美国国会正式启动该法案,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必须在2006年7月15日开始执行,也就是在当天,我国财政部别有深意地发起了一个由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共同参与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会主席是当时的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成员包括来自监管部门、实务界和理论界的31位专家学者),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国际化时代的到来,“中国版的SOX法案”即将出炉
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于2007年3月2日公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等5部委公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行,鼓励其他非上市公司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随后又发发布了三个配套指引,分别为《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目录
《基本规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被视为经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之后的第三个重大里程碑
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意义:1、确立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框架
基本规范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惯例,科学界定了内部控制的内涵、目标、原则、要素,对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长期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健康运行、规范资本市场秩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起到提携全局的作用,也是是完善我国会计法规制度、推动我国会计与国际市场的趋同的必然发展
2、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提升财务报告的有效性
健全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和汇总过程,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