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不涉及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条评估报告包括标题及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专用说明材料
其中,专用说明材料仅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备案和核准评估项目使用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单位能够全面了解评估项目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第二章标题及文号、声明和摘要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含有“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报告”字样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文件序号
第八条评估报告声明应当反映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评估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真实的
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或者有已载明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或者有已载明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或者未)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