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我国节能激励性管制制度的对策经济激励机制是指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经济调节等经济工具,调整或促进节能的一类措施,这类措施具有明显的利益刺激因素,具有显著的费用有效性和受控对象的灵活性,因而在世界各国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
一、节能激励管制制度现状与问题中国政府为了促进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有效防止资源破坏或环境污染,先后实施了一系列财政、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激励政策,包括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设备购置实行信贷贴息、差别利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和加速折旧等;对资源综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风力发电和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实行税收优惠等
这些经济激励管制制度多制定虽对实现节能目标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离节能目标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
缺乏合理设置激励管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致使管制制度存在适用性不强、脱离实际、不完善、实施效果不佳一系列问题,只有明确合理设置激励管制制度的基本原则,才能为制度设计指明方向
缺乏有效的激励管制体制
节能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划分不清等因素,造成节能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各行其是、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
因而,急需建立专门协调机构,加强统一领导、负责制度规划、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验收及部门间的协调
缺乏有效的激励管制运行基础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专家的研究成果,激励制度的有效运行要具备以下条件:足够的知识基础;强有力的法律结构;竞争市场;管理能力;以及政治可行性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要具备制度设计要素齐全、制度实施效果评价机制等条件
我国在上述各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尤其是缺乏有效的制度实施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