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总工会文件()济工发〔2010〕22号济源市总工会关于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增加职工收入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各系统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联合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和省劳动关系三方《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精神,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增加职工收入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豫工文[2010]35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工资集体通知协商,提高职工收入水平,促进企业和谐发展,让职工生活的更有尊严,市总工会决定建立72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增加职工收入工作联系点
分别为直属企业21家,16个镇办每个镇办确定2个企业单位,19个系统每个系统确定一个企业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的通过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及时了解联系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指导联系单位扎实有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政府准确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效益和社会发展协调增长,共享发展成果
二、工作内容通过与联系点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较好掌握以下情况:(一)联系点单位所有制形式(国有、国有控股、集体、外资、合资、股份、非公有)、通信地址、员工人数(正式合同工人数、劳务派遣工人数),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数、男女员工数、年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工资分配形式、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率等情况;(二)联系点单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建立健全工资分配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全面发展情况;(三)联系点单位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及增长情况
企业全部职工和各类人员(分管理与技术人员、工人)的人均工资、增长情况,职工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职工人数比例;职工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