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电子发展基金成果汇报展示会《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一、组织部门:工信部—科技司、电子信息司、软件司二、申报时间:3—4月三、扶持额度:200—400万最高2000万四、支持方式:1.招标类。明确项目方向、产品、技术领域,对项目的要求、产品、技术较细化(指定某些产品和技术)。申请的金额根据课题的需要一般为500万,最高2000万(因专家评审和评估申报时需将申请额度降低)2.非招标类:征集领域不细化,不指定产品和技术,符合支持领域即可。一般项目200万,重点项目400万。支持领域:(1)软件:软件与服务外包(2)集成电路:①信息安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②集成电路用新型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3)计算机与数字化产品(4)数字音视频产品(5)电子基础产品:①关键型新材料②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生产设备研发(6)通信产品3.倍增计划。指进入产业化阶段的产品或技术,完成成倍增长值。支持金额不超2000万。(1)销售不超8000万(2)承担过电子信息发展专项六、申报要求: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万以上,成立2年以上;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1.有必要的研究开发与生产设备;2.在申报的领域具备技术成果。电子信息发展基金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申报时间:每年的3、4月份资助额度:最高200万-400万项目介绍:要求公司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金200万以上。第1页共2页用于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及中间试验阶段的必要补助。项目承担单位需配套等额以上自有资金。用于对行业内大型企业和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影响深远的重点研发项目的必要补助。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法人资格。2、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3、必要的研究与开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4、在研究与开发领域已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