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旅发[2005]57号关于印发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各二级公司及下属企业、直属企业: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同意,现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廉政工作条例》、《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访工作办法》、《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工作制度》、《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实施办法》、《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作业规程》、《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规则》等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九日主题词:监审管理制度通知抄送:集团各部室北京首都旅游集团办公室2005年6月14日印发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廉政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的廉政建设,规范企业高管人员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首旅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首旅集团企业高管人员的廉政工作,应当坚持从严治企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高管人员包括:集团总部各部室、各二级公司及下属企业、直属企业副职以上的领导人员
第二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首旅集团和下属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