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陕办发[2007]18号)、《陕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陕教人[2007]12号)的通知精神,“西安财经学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总结我院2010—2012院内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原则,改革学校人事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构建结构层次比较科学合理的岗位序列和有序竞争、充满活力的聘用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结构优化,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我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学院各项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实现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总体思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围绕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聘用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正确处理岗位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稳定发展的关系,统筹规划,全面推进
同时要做好首次聘用新旧政策衔接,保证现有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核准岗位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逐步达到核准比例
二、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经济学院在册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经济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和相关重要事项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执行
1、成立经济学院岗位聘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