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06年12月-2007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及《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办绩[2007]2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苏财绩[2007]5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一讲资产清查概述一、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