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确保对不稳定因素及早发现苗头,及时有效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敏、责任明确、处置及时”的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发现及时、控制有力、处置得当,最大程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陈正生局长任组长,郭建根副局长任副组长,廖征军、刘少华、胡建伟、黄桂生、邓钧、黄全喜、黄强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大队,刘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三、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期或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第1页共3页二是建立预警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发现或获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向所在乡(镇)维稳办(综治办)XX县区局执法监察大队报告,尽可能把事件主体、规模、时间、诱因、动向、涉事单位、骨干人员等要素报告具体、完备。报告可采取书面、传真、电话等形式,对于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群体性事件苗头,必须在2个小时内报告预警信息。对于特别紧急的情况,同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以及市局。三是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指定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保持联络沟通,确保信息横向和纵向畅通。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每月3日前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报送上月《XX县区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表》,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随发随报,并及时续报处置情况。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应当获取预警信息而未获取,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导致不稳定因素未能及时处置,或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1、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等纠纷引发的矛盾纠纷;2、因征地、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3、因企业改制涉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第2页共3页4、因地质灾害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5、因农民负担及“三乱”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6、因行政执法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7、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8、因其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五、矛盾纠纷的处置矛盾纠纷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发现、报告、制止矛盾纠纷,解决不了的,报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按照工作职责归口调处。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矛盾发现得早,控制得往,化解得了。在处置矛盾纠纷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做到教育疏导与依法调处相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法律手段与政策手段相结合,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和激化。附件:《XX县区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表》XX县区国土资源局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一日XX县区国土资源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间:年月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