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浙江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摘要:本文依据股权分置的原理,并通过对股权分置问题由来、弊端
解决历程的研究,简析了浙江生化有限公司的股改方案
关键词:股权分置股改方案浙江生化股权分置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持有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
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
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
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浙江生化公司于1997年4月首次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5万股,每股面值1
00元,每股发行价5
13元;另有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220万股占额度上市;本次上市流通的股本总数为1255万股
1999年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出了初步的股权分置改革
以1997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如以1999年当时股本9912
4067万股计算,每10股配售1
5151股),每股配售价为人民币10元
该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总数为738
其中,国家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现金认购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