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实证研究李林(玉溪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玉溪653100)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截止2010年12月31日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情况,分析了上市公司披露的评价报告的不足及提出改进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缺陷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2008年5月22日、2010年4月26日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现代的企业内部控制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扩大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时,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要求是执行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
一、现状其实我们的许多上市公司已经开展了这项工作,但评价的状况是怎么样呢
根据深圳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白皮书》沪深证券交易所在2010年12月31日前A股上市的2105家公司,其中主板上市公司1364家,中小板上市公司55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187家,161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占总样本量的76
86%,487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占总样本量的23
在1618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605家上市公司认为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占总样本量的99
20%;11家上市公司未出具结论,占总样本量的0
68%;仅2家上市公司认为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未得到有效实施,占总样本量的0
二、不足这些已经披露了评价报告的企业,在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工作特别是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方面是否符合了《企业内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