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欢迎光临辽宁省食VIP免费

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欢迎光临辽宁省食_第1页
1/14
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欢迎光临辽宁省食_第2页
2/14
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欢迎光临辽宁省食_第3页
3/14
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药检所)实验室建设,保证依法实施药品检验工作,提高药品检验技术水平,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有效实施药品质量控制,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意见。第二条药检所实验室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本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正确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坚持科学、合理、实用、节约及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药品检验的特点,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药品监督管理规划,在满足药品检验基本要求的同时,体现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特点,并应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确定实验室建设规模。第三条本意见是药检所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指导原则,是编制、评估药检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基本原则,各地应结合本地区药品检验技术水平和工作实际需要参照执行。口岸药检所依据其职责参照省级药检所执行。第二章药检所的职责与建设规模第四条药检所的职责省级药检所的职责:(一)承担本辖区内药品的监督检验、注册检验、强制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等工作。(二)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的辖区内药品抽验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和本辖区药品计划抽验的抽样和检验工作;提供本辖区内药品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三)承担国家药品标准的起草、修订及药品注册试行标准转正的有关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四)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的药品检验及对认定的生物制品品种和项目的检验和批签发工作。(五)承担辖区内药品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的指导、检查和协调。(六)承担对下级药品检验所检验项目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等工作。(七)承担国家标准物质原料的初选工作,参加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的国家标准品、对照品的协作标定工作。(八)开展药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等与药品质量分析相关的研究工作及与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的研究工作。(九)开展对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十)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十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地级药检所的职责:(一)负责本辖区药品的抽查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工作。(二)开展与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有关的科研工作,并在上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工作。(三)开展对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四)综合上报和反馈本辖区药品质量信息。(五)承担上级或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口岸药检所的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承担进口药品的注册检验和口岸检验工作。第五条省、地级药检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应设置中药室、化学药品室、抗生素室、药理室及业务技术管理科室。第3页共14页第2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4页根据实验性质各科室应具备以下功能实验室,省级药检所应具备业务技术室、理化实验室、精密仪器室、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室、微生物(无菌)实验室、抗生素效价测定实验室等,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地级药检所应具备理化实验室、精密仪器室、微生物(无菌)实验室、抗生素效价测定实验室等。第六条药检所仪器装备依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按照省、地级药检所的职责,实行分级装备,以中国药典等国家标准为基础确定仪器的种类与范围;以实际检验工作量及实验室规模确定装备数量。具体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基本仪器配置标准执行。第七条依据各药检所的职责,以检验项目及其参数确定其检验能力,检验能力应与其人员技术水平、仪器设备及实验建筑设施相匹配,实...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欢迎光临辽宁省食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