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教育系统工程汇报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XX市XX县区杨家坪房管所(简称甲方)施工单位:重庆泽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甲方将“阳光心悦”小区b4、b5栋智能化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阳光心悦”小区b4、b5栋智能化系统工程2、工程地点:XX市XX县区石坪桥3、工程范围和内容:“阳光心悦”小区b4、b5栋智能化系统工程范围内:(1)楼宇非可视对讲系统所有设备(单元门口主机、物管中心管理机、户内非可视分机、单元电控锁,楼层控制设备等)安装调试,该系统线路敷设;不包含垂直通道、水平通道的线槽安装,不包括入户线管的暗埋;(2)电梯轿厢内摄像机、单元大堂入口处摄像机线路及设备安装调试,但不包括电梯井道内的电梯专用的随行视频电缆;(3)电梯三方对讲系统中设置于b4栋一层保安室至电梯机房的管线敷设,不包含电梯自带的对讲设备;(4)施工期间甲方通知的其他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合同价款
暂定工程造价141912
13元,详见附件一《智能化系统配置清单及报价》
最终以甲乙双方确定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内容的结算价为准
该价款包括材料费、设备费、配件费、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运输费、技术措施、配合费、调试费、安全责任及安第1页共7页全措施费等完成承包内容和范围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和相关税费
6、工程量及计算方式:以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技术(设计)变更单及现场签证单为准进行计算
7、本工程的配合费由甲方承担并支付给土建总包方
合同价不包括土建总包配合费
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必须与主体工程施工期相配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各分期系统工程以审定的开工报告为依据,甲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