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综治维稳调研一、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1、机构设置:综治中心设为常设机构,配备一些专管员:综治、信访、消防、安监、禁毒、流动人口、普法、调解等,取消***办等,综治中心主任为副书记,副主任有派出所等人员组成,现在机构运作很累,效率低,综治办很难协调信访办、安监中队、派出所、司法所等。二、乡镇(街道)综治、维稳领导与目标管理考核细则1、专项整治。乡镇只负责排摸,公安等职能部门负责整治,建议部门职责内的东西不应该例入乡镇考核,这样就成了虚的东西太多了,也要纳入县主管部门考核。2、风险评估考核。应作为建设单位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不应该将乡镇纳入考核,应纳入县主管部门考核。未经风险评估的项目,扣除县主管部门(城建、土地)分数。他们建设单位申请评估,乡镇不及时评估的扣除乡镇。3、治安安全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规模企业综治办规范化等系列创建活动与社区服刑人员、归正人员登记造册:应纳入县主管部门考核,乡镇负责平安村居(社区)、和辖区内平安单位的督查考核。4、对乡镇新提的各级干部必须到乡镇综治办1-2年的锻炼,具有独立处理复杂问题工作能力,纳入乡镇、组织部门考核。二、村综治站1、管控人员考核:如违法人员、归正人员、涉毒人员、判刑人员、治安(刑事)发案情况管理不到位的是村居责任,有关主管部门不及时提供名单及资料的应扣除主管部门分数。这项不要只对村居乡镇考核,也应该纳入县主管部门考核。2、对一级、示范综治站应设置前置条件:如开展物防、技防的村,管理规范、作用明显,流动人口在2000人(或3000人)以上的村居。3、对村居没有按玉县委办【2007】81号文第四项第3条规定关于综治站工作人员第1页共14页20%的奖金,给予扣分。4、对综治站专职人数纳入等级综治站考核,应该分别明确示范、一级、二级综治站脱产人数、兼职人数。三、信息共享纳入职能部门考核:社区矫正、归正人员、涉毒人员、外来人员、问题青少年、违法人员、判刑人员、治安(刑事)发案情况统一建立电子信息平台,不及时提供信息的县主管部门给予扣分。四、等级调解委员会评定。调解工作涉及维稳,如一个村应违反计划生育而取消了资格,那么他们就失积极性。建议不管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都评选资格,但三停村暂停拨款,待摘帽后方可拨款。第二篇:综治维稳-调研报告健全综合保障体制提高外来务工生活质量摘要。加强环卫职工队伍建设是应对城市快速发展、环卫作业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必然选择。当前环卫职工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线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滞后所导致的不稳定问题所在。为此,我们一方面要认识到加强综合保障外来务工的保障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要大胆探索新机制,从而确保一线环卫工人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关键词:环卫;外来务工;综合保障随着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的加快,环卫保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卫作业人员也随之倍增。较长时间以来,由于对外来务工人员严格控制以及聘用劳动力的市场化,再加上近几年来一些老职工逐步退休,因此,外来务工人员队伍的稳定发展,制约着环卫事业发展的大局。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工作,是环境卫生工作中的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一、环卫扫道工作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本次共调查所内职工309人。按性别比例来看,男职工占75%,女职工占25%;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1分别占27%和73%;按从事的职业分为主要为扫道工人、第2页共14页司机、技术工人、段长、管理人员等,分别占74%、19%、3%、4%、4%。(二)对外来务工们对自身工作和生活现状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0%以上的外来务工对居住条件表示满意;50%的职工因收入较低对自身工作现状表示不时分满意;近95%以上的外来务工认为自己生活条件良好;近四成外来务工对子女受教育情况不太满意。同时,我们还对外来务工对城市生活进行了评价调查,80%的外来务工对城市生活感觉比较适应;85%以上的外来务工感觉现在的就业环境变好;40%外来务工希望政府在住房和医疗保障方面给予帮助;50%以上外来务工希望能在城市发展和定居.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