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如何偷税漏税(2013-12-0108:31:16)转载▼标签:转载分类:财会与税务原文地址:看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如何偷税漏税作者:天财会计网以前在稽查岗位时,就没查过房地产企业,只是一次工作借用,参与了一个小小的房地产案子,那个案子非常简单,就是成本大于收入了,房地产公司的“亏损”核算没有按照会计和税法的规定来核算,大家都知道,房子的销售价肯定是大于成本价的,房价在几年内就翻了几番了,各地的房地产老板们也赚够了钱,那么帐上怎么会亏损呢?原来他们把所有的成本都摊到了已销了部分房屋上,如开发的100套房产花费的成本全部摊到了已销了20套房屋上,这样成本就远远的大于了收入,老板们的解释也合理,我支出了花费了100套的成本当然要计100套成本,我只卖出了20套当然也只记20套的收入,这样说来也是合情合理的,只是不合法了,100套的成本是“开发成本”,而销售的20套结转的应该是“销售成本”,会计把两个成本故意混淆了,当然就出现了成本大于收入了。其实房地产公司要想少缴纳常用的手段就是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是很难。如下的案例值得参考和学习。某房地产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本案特点:本案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较为健全,税务检查人员注重房地产开发基础数据分析比对,运用“解剖式”方式检查,从而发现纳税人设置两套账隐匿收入的违法事实。本案对行业性税收检查具有参考价值。一、案件背景情况(一)案件来源2007年1月20日,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销售收入不入账、做假账等严重偷税行为。针对举报信和举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稽查局领导按规定将该公司列入了检查计划。(二)纳税人基本情况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集体企业改制而成,股东全部为自然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具有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成立以来,在市内黄金地段,先后成功开发了“A花园”和“B新城”两个比较有影响力的高档住宅小区和两座正在施工中的豪华写字楼,其中两个住宅小区已经开发完毕,账面上体现全部销售完毕。二、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举报人举报该公司存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等严重偷税行为,但没有提供具体的线索和相关证据,举报人坚称,如果税务机关不查处,还要继续向上一级税务机关举报。稽查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细致研究和周密部署,并成立了由一名副局长为组长,五名稽查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小组。根据会议部署,检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检查具体方法检查人员经过初步查看征管资料和外部调查,了解到某房地产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较规范,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对会计和税收业务知识也比较熟悉,该单位2005年被市政府评为“纳税百强单位”。面对这些情况,检查人员有些犹豫:到底是举报人出于个人目的恶意报复,还是该单位偷税手段隐蔽。为稳妥起见,报经领导批准,决定以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名义,正常调取该单位2004-2006年的账务资料进行检查。根据检查计划,检查人员打破“就账查账”的常规检查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以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重点检查税种,以商品房开发面积、销售价格及售房收入为重点检查项目,对该单位进行“解剖式”检查。1.核对账务资料检查人员分成两个小组,第一组检查人员,把“A花园”和“B新城”两个小区的征用土地费用、建筑安装成本、配套费、商品房开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和核查,并制成电子表格进行归类分析,进而全面掌握企业账面开发经营成本、收入和地方税收申报缴纳等情况。同时,第二组检查人员从公司的“工程资料账”方面入手,责令该单位提供以下经营管理资料:土地征用协议、土地使用证、规划设计平面图、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决算书、房屋测绘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台账、销售合同等。分小区、分楼盘,分年份,把公司成立以来所有的商品房开发面积、竣工验收面积、可销售面积、销...